為及早掌握兒童發展狀況健康成長,請家長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,陪同兒童至合約院所接受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」
19
2026 Oct
為及早掌握兒童發展狀況健康成長,請家長攜帶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,陪同兒童至合約院所接受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」

一、國健署自113年7月起推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,提供6次兒童發展篩檢,依幼兒不同月齡階段,分別於6至10個月、10個月至1歲6個月、1歲6個月至2歲、2至3歲、3至5歲及5歲至未滿7歲辦理。由接受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之兒科及家醫科專科醫師,針對幼兒粗大動作、精細動作、語言認知及社會發展等四大面向進行篩檢。
二、有關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」之相關資訊及提供篩檢服務合約醫療院所名單,請至本府婦幼發展局網站首頁>業務服務資訊>健康管理服務「兒童發展篩檢專區」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Xxa5qR)>家長專區項下查詢。
三、115年完成篩檢者,憑「兒童發展篩檢就醫憑證」可至本市各親子館領取宣導品,每人限領1份,領取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。